提供者:上海企仁实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9/22 10:04:23 阅读次数:366次 进入该公司店铺
【摘要】为了探讨未通过听力筛查的婴幼儿听力变化及其特点。2014年 1月至 2015年 10月期间在北京市某妇幼保健院接受听力筛查仪(TEOAE)进行听力筛查的新生儿 14 785名, 未通过者106例转诊至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进行听力诊断性检查和跟踪随访 1年, 最终以听性脑干反应、畸变产物耳声发射、声导抗和行为测听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和确认。
【关键词】新生儿筛查; 诱发电位, 听觉, 脑干; 听力筛查仪
未通过听力筛查的新生儿和婴幼儿就诊人数不断增加。我们对这部分人群进行追踪及相关研究, 目的是探讨未通过听力筛查新生儿和婴幼儿的听力变化及其特点, 为听力筛查及其以后的听力评估和随访工作提供参考。
1.资料和方法
一、临床资料
所有被检测对象 14 785名新生儿于 2001年1月至 2003年 10月期间在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接受了出生后 2~ 7 d的听力初筛和 1个月或42天的听力复筛, 2次听力筛查双耳或单耳未通过者转至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接受
听力学评估, 共 106例, 男 68例, 女 38例。
二、方法
1.筛查方法:
筛查仪器为瞬态声诱发性耳声发射 ( TEOAE),使用康奈尔生产的CN系列听力筛查仪, 采用快速筛查程序, 刺激声为非线性短声, 脉宽 80 .s, 刺激速率 80次 /s, 刺激声强度 (峰值等效声压级 ) 76~ 83 dB, 信号叠加 50~ 260次。通过筛查标准为: 信号重复率 .50% ; 总反应能量 .5 dB;3个以上分析频率的信噪比.3 dB 。
2诊断方法:
进行耳鼻咽喉常规检查后, 施行以下听力学诊断性检查: 听性脑干反应 ( ABR )、畸 变 产 物 耳 声 发 射( DPOAE)、声导抗和行为测听 (根据患儿年龄的不同和配合程度, 选用适合的检测方法 )。听性脑干反应检查: 采用康奈尔生产的诱发电位仪, 刺激声为交替极性的短声( click), 脉宽 0.1 ms, 刺激声起始强度 ( 正常听力级, 下同 ) 80 dB , 刺激重复率 11.9次 /s, 分析时间10 ms, 带通滤波 10~ 3000H z, 叠加次数 1000次, 电极: 前额为记录电极, 声刺激侧乳突为参考电极, 眉间为接地电极, 极间阻抗 < 5 k.。以 ABR波Ⅴ反应阈 (正常听力级, 下同 ) . 30 dB作为 2~ 4 kH z范围听力正常的指标; 以Ⅴ波反应阈 > 30 dB作为听力损失指标, 分级如下, 轻度: 31~ 50 dB, 中度:51~ 70 dB, 重度: 71~ 90 dB, 极重度: .91 dB。同一患儿 2耳存在不同等程度的听力损失时, 以听力损失较轻 1侧耳为准计算。
DPOAE检查: 使用康奈尔生产的CN系列听力筛查仪, 测试条件: 同时使用 2个刺激纯音 f1、f2, 强度 f1= f2 = 70 dB, 频比关系 f2.f1= 1.22; 刺激声 f2的频 率点为 696、1001、1501、2002、3003、4004、5005和 6006H z。 DPOAE通过标准: 每个分析频率点畸变产物 (tDP)的值在正常范围, 每个分析频率点 DP的值应大于该点噪声值 3 dB; 观测的 8个频率中至少有 4个频率通过即为通过。声导抗检查仪: 采用美国 GSI公司生产的 GSI.33型声导抗检查仪, 探测音采用 226 H z。通过标准: 鼓室图为 A 型, 鼓室压力在 . 100 mm H 2 O范围, 声顺幅度为 0.3~ 1.6 m,l 鼓室容积为 0.5~1.0 m l 。行为测听: 小于 6个月的婴幼儿, 采用行为观察测听; 对于大于 6个月的幼儿, 进行视觉强化测听。
3. 诊断标准:
听性脑干反应、畸变产物耳声发射、声导抗和行为测听检查均达到通过标准者, 作为
听力正常。由于对婴幼儿听力损失性质的诊断有相当大的难度, 本研究以声导抗检查结果为主, 结合其他临床检查结果进行全面判断, 如鼓膜的变化、ABR的骨气导差值以及颞骨 CT检查的结果等。传导性听力损失: 声导抗鼓室图为 B型, 鼓膜异常改变,ABR骨气导差 > 20 dB, 或颞骨 CT检查显示中耳鼓室有积液; 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 声导抗鼓室图为 A型, DPOAE 和 (或 ) ABR异常, ABR无骨气导差, 或颞骨 CT检查无中耳异常改变。
2、结果
一、TEOAE筛查结果
14 785名新生儿接受听力筛查, 未通过初筛和复筛者共 106例 ( 212耳 ), 男 68例, 女 38例, 筛查阳性率为 0.72% ( 106/14 785); 双耳未通过 56例( 112耳 ), 占 52.83%, 单耳未通过 50例 ( 50耳 ),占 47.2% , 共 162耳, 左 90耳, 右 72耳。
二、初诊及确认年龄
106例初次接受听力学评估婴幼儿的初诊年龄为 1~ 12个月, 平均 3.7个月, 高峰为 3个月, 其余主要集中在 2个月和 4个月。初次检查听力损失的71例中接受进一步检查 69例, 其确认年龄为 3~ 18个月, 平均 8.5个月, 高峰为 6个月, 其余多集中在8个月和 9个月。
三、初诊听力检查结果
双耳正常 35 例 ( 33.0% ), 听力损 失 71 例( 67.0% )。单耳与双耳听力损失分布见表 1, 其中单耳 38例, 占 35.8% , 双耳 33例, 占 31.1%。听力损失 中 轻 度 41 例, 占 38.7%; 中 度 18 例, 占17.0%; 重度 6例, 占 5.7% , 极重度 6例, 占 5.7% 。初诊 听力 检查 的结 果, 除 双 耳正 常 35 例( 33.0% )外, 听力损失 71例中, 传导性听力损失36例, 占全体的 34.0%, 其中单耳 21例 ( 19.8% ),
四、确认听力检查结果
初诊听力损失 71例中 69例接受了听力确认,其中 30例正常, 加上初诊正常的 35例, 双耳听力正常者共 65例 ( 61.3% ), 最后确认听力损失 39例( 36.8% ), 2例通过电话随访, 患儿家属认为孩子听力正常而不愿意接受确诊 ( 2例初诊均为单耳轻度听力损失 ), 占 1.9%, 此 2例在统计时作为失访病例 处 理。听 力 损 失 39 例 中单 耳 15 例, 占14.2%, 双耳 24例, 占 22.6% 。听力损失中轻度13例, 占 12.3%; 中度 14例, 占 13.2% ; 重度 6例,占 5.7%; 极重度 6例, 占 5.7%。最后确认不同程度听力损失 (包括单耳和双耳 )的患病率为 0.264%( 39/14 785)。
五、初诊与确认听力变化比较
1. 听力损失程度与例数变化: ,初诊时轻度听力损失所占例数最多, 确认时正常所占例数最多。从初诊到确认, 正常的例数 (从 35例增加到 65例 )和轻度听力损失的例数 (从 41例减少到 13例 )的变化较大, 中度听力损失 (从 18例减少到 14例 )的变化较少, 重度和极重度听力损失无变化。2. 听力损失性质与例数变化: 传导性听力损失中, 单耳轻度 (从 16例减少到 2例 )的变化最大, 其次为双耳轻度 (从 10例减少到 6例 ), 单耳中度从5例减少到 4例, 双耳中度从 5例减少到 3例, 重度和极重度病例无变化。感音性听力损失中, 亦为单耳轻度 (从 8例减少到 1例 )的变化最大, 其次为双耳轻度 (从 7例减少到 4例 ), 单耳中度从 3例减少到 2例, 双耳中度、重度和极重度病例无变化。
六、确认后的干预及随防
106例随访 1年, 确认双耳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 24例, 其中重度 4例和极重度 2例均在月龄 6个月前佩戴了助听器, 现在接受言语康复训练; 中度 5例和轻度 4例正在接受助听器咨询和跟踪。双耳传导性听力损失中度 3例和轻度 6例正在接受手术咨询和药物治疗。单耳听力损失 15例中, 感音性极重度 4例、重度 2例、中度 2例和轻度 1例, 接受每 6
个月或每年 1次的定期听力复查; 中度传导性 4例和轻度 2例也在接受手术咨询和药物治疗。对于未佩戴助听器的中度和轻度听力损失患儿, 嘱咐患儿家长注意避免给患儿使用耳毒性药物、注意避免噪声刺激和剧烈的头部碰撞; 另外, 嘱咐家长平时说话适当将声音放大, 尽量使患儿能听见说话声, 以利于言语的发育。对于确认听力正常的婴幼儿, 嘱咐家长如发现听力不好应及时就诊; 对于具有高危因素的患儿 (指未住新生儿重症监护室, 但有黄疸、耳聋家族史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患儿 ), 嘱咐家长最好每 6个月接受 1次定期的听力学检查直至 3岁,以便对迟发性听力损失及时发现。
3、讨论
听力障碍和耳聋的研究、预防和治疗是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耳鼻咽喉科工作者永久的课题。随着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工作的开展, 未通过听力筛查新生儿和婴幼儿就诊人数的增加, 确立完善的听力评估、跟踪和随访的标准及体系, 是促进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开展的关键, 也是摆在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师面前的一项崭新的课题。
本组资料表明, 初诊年龄的高峰集中在 3个月,确认年龄的高峰集中在 6个月, 基本达到美国婴幼儿听力联合委员会推荐的 3个月前进行诊断及 6个月前进行干预的标准 。但详细分析发现, 3个月前就诊者, 多为重度或极重度听力损失的婴幼儿, 而轻中度听力损失婴幼儿的复诊年龄多为 8~ 10个月, 与国外推荐的 6个月前进行诊断的标准尚存在一定差距, 提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注意对轻.中度听力损失婴幼儿的跟踪和确认。
通过比较接受行为测听和 ABR检查的例数和听力情况, 可以看出轻度或单侧听力损失者接受行为测听的比率明显低于中度以上或双侧听力损失者, 这一结果提示, 家长对听力损失的了解程度与听力损失的程度相关。从防聋的观点看, 对于单侧听力损失者, 应该引起家长对保护患儿健侧耳的高度重视。
本研究结果表明, 从初诊到最后确认, 重度和极重度以上听力损失者的听力基本无改变, 而轻中度听力损失者的听力有改善和正常化的趋势。重度以上听力损失者, 3个月内的早期诊断和 6个月内的早期干预是可行的和有效的; 而轻中度听力损失者, 应进行至少2次以上听力检测和半年以上追踪,综合分析各项检测结果后才可得出正确诊断。基于初诊后轻.中度听力损失者的听力变化情况, 我们建议, 当听力筛查未通过时, 最好不要对家长过早谈论听力损失, 以免引起家长的担忧和紧张。www.tlscy.com,www.xnsound.com,www.mycornel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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