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者:河北速帮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7/25 9:38:15 阅读次数:2413次 进入该公司店铺
(1)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产品材料及配方
(3)产品标签(铭牌)、产品说明书
(4)企业标准
(5)申请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水质处理器卫生许可,产品中与水接触的主要材料属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提交该材料卫生安全性文件
(6)产品名称中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商标注册或商标受理文件复印件;
(7)申请单位和实际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生产车间平面布局图(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检验室等,生产车间内应当标注生产设备)
(9)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10)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清单
(11)委托生产的,提交委托加工合同;
(12)产品检验报告(并附检验样品采样单)。
(13)产品彩色照片
三、涉水产品卫生要求
1.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场所的选址、设计和施工均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要求。选址、设计及设施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2.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应选择地势干燥、水源充足、交通方便的区域。厂区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4.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生活区设置应能生产的连续性,做到功能分区明确,与物流、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不得交叉。厂区道路通畅,并有防止积水及扬尘的措施。
5.生产场所应根据生产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设置原辅料库、产品加工生产场所、成品库、检验室、危险品仓库等场所。10.采用紫外线消毒者,紫外线灯按30瓦/10一15平方米设置,离地2米吊装。
11.生产场所应有良好的采光及照明,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小于200Lx,检验工作场所不应小于540Lx,其它场所不应小于100Lx。17.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检验制度,设立与产品特点相适应的卫生安全和质量检验室。配备经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
18.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开展对生产环境卫生、原材料和产品卫生安全自检。产品卫生安全的检测方法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测记录应完整,不得随意涂改,使用法定计量单位。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阿仪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阿仪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 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 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阿仪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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