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者:河北速帮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7/27 9:13:11 阅读次数:2429次 进入该公司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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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处理剂分类
(一)絮凝剂、助凝剂。
聚合氯化铝(碱式氯化铝、氯化铝)、硫酸铁、硫酸亚铁、氯化铁、氯化铝、硫酸铝(明矾)、聚丙烯酰胺、硅酸钠(水玻璃)及其复配产品。
(二)阻垢剂。
磷酸盐类、硅酸盐类及其复配产品。
(三)消毒剂。
次氯酸钠、化氯、高锰酸钾、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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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化学处理剂现场审核要求(以下为总结关键控制点)
1.建于地势干燥、水源充足的区域,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
2.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粉尘、噪声等污染的生产场所必须单独设置。
3.单独设置原料库(区)、产品加工生产场所、成品库(区)、检验室(或委托)。
4.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生活区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做到人物分流、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
5.加工场所面积不小于100平。生产场所地面、墙壁、屋顶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6.所用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应卫生无毒,表面光洁,易于清洗
7.场所应通风良好,可能突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剧毒气体、窒息性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应设置报警通风及消防设施。
8.企业配有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
9.申报产品按有效的标准开展生产,标准含有卫生指标;生产工艺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10.生产场所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设备、物品,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有害气体、酸碱化学腐蚀性物质、噪声
11.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应参加岗培训。
12.生产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及其他有碍涉水产品卫生的活动。
13.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场所穿戴整洁,个人卫生状况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三、办理化学处理剂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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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二)产品生产有关材料;(三)产品检验报告;(四)样品1件。样品应当与检验样品同时采样、同一批号。化学处理剂提交用250ml 透明玻璃瓶盛装(有避光等特殊要求的除外)的样品,玻璃瓶上应当贴有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的标签。 其中产品生产有关材料应当包括以下材料:(一)产品材料及配方;(二)产品标签(铭牌)、产品说明书;(三)企业标准(进口产品提交产品质量标准);(四)产品名称中使用注册商标的,还应当提供商标注册或商标受理文件复印件(五)营业执照复印件;(六)生产车间平面布局图;(七)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八)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清单;(九)委托生产的,提交委托加工合同。
注:注意事项
1.产品标准:化学处理剂所用标准对于没有卫生标准的国标需拟写企标;
2.消毒剂检测项目:消毒剂需提交卫生安全性检验、总体性能检验、消毒效果检验、有效成份含量及稳定性试验报告。
3.检测参数应于申报资料参数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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