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育龄妇女来讲,怀孕生子是她们的权利和义务,但对于患有糖尿病的人来讲,能否怀孕却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一般来讲,糖尿病患者的怀孕问题,应该由产科医师和内分泌科医师经过协商后决定。因为怀孕会使糖尿病的病情加重,容易导致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严重的还会发生胎死宫内的情况。另外,患糖尿病的孕妇,胎儿往往较大,容易出现难产、死胎。即使顺利娩出,也容易出现新生儿低血糖症和呼吸困难等。
怀孕前:
如果患有糖尿病的育龄妇女决心要一个小孩,建议在怀孕前先使用避孕工具避孕3个月,严格控制代谢紊乱,使血糖保持正常或接近正常,然后再考虑妊娠,妊娠后2~10周尽可能控制血糖,有助于减少畸胎可能。但是如果是已合并糖尿病心血管病变及糖尿病肾病、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或玻璃体出血时,奉劝患者应尽量避孕,怀孕者应终止妊娠,同时绝育。
怀孕期:
饮食控制:孕期总热量一般为1800~2000千卡/日,其中碳水化合物占50%,蛋白质20%,脂肪30%,I型糖尿病每日可进5~6餐,II型糖尿病则在睡前可加一餐,孕期体重增加不宜超过9公斤,每月不超过1.5公斤。
适当进行有规律的运动:每次不超过15分钟,运动幅度以轻至中等度为宜,妊娠后4个月,不做仰卧位运动,运动后适当增加饮食量或减少胰岛素用量,以往有高血压病、妊娠高血压、心脑血管并发症、增殖性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体位性低血压等则不能行运动治疗。
胰岛素治疗:糖尿病孕妇妊娠期只能用胰岛素治疗,原来用口服降糖药物者也应改用胰岛素,口服降糖药或致畸、或死胎、或对孕妇产生诸多不良影响而被列为禁忌,胰岛素的量应根据每项个人血糖情况调整,并尽可能使整个妊娠期血糖保持在正常范围,而又不发生低血糖。妊娠期胰岛素的用量,在孕早期、中期、晚期、产后不同,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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