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者:西安邦华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5/18 14:14:32 阅读次数:278次 进入该公司店铺

设计参照的主要有:1)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设计规范》3) GB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4) GB51309-201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技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建筑物之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应下列要求: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低于1.5h;参考:不同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三、四类不应小于1.0h,外的站房不应小于1.5h。其他建筑不应小于0.5小时。城市交通应符合下列要求:养老设施,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超过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超过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小于1.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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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以蓄电池为能源并集中设置为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装置。由充电器、蓄电池、控制模块、开关电器等组成。主要技术参数:输出电压: DC24V、 DC36V、 AC220V/DC216V;输出回路: 1-8个回路, 每个回路配接灯具数量不宜超过60只,安全电压负载线缆长度不大于100米;适用负载: LED光源灯具或非感性负载;应急时间: 0.5h、 1h、1.5h、 2h、3h;效率: >98%;备用电源:阀控式铅酸免电池或锂离子电池;防护等: IP32, 特殊场所可定制高防护等产品:安装:落地或挂墙安装。其他功能过载特性:< 120%正常工作:> 125%延时:10s 保护双电源切换功能:机器内置双电源切换功能,来电自动恢复功能:当电池放至自动保护关机后,来电自动恢复。在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地方,电气消防炮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图形显示装置或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之上显示,且该信息的显示应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不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且不应自动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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