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者:深圳市奥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2/20 10:58:12 阅读次数:1852次 进入该公司店铺
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大连市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有关远程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的要求,为遏制大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以下简称: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对大气质量影响,进一步提高我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精细化、科技化水平,提升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预判能力,及时有效实施防控措施,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将我市施工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设施及信息上传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将施工工地扬尘监测数据、远程视频监控信息上传至计算机服务平台,以便监管部门及时掌握施工工地状况,实施远程监控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扬尘。实现全市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100% o
二、安装范围和安装点位
(一)安装范围
1.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应按照标准参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2. 新开工项目应在办理施工许可前按照标准参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各区市县、先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对安装情况进行核实。
(二)安装点位
1. 扬尘在线监测点位:工地主出入口、施工作业面等扬尘治理重点监测部位。
2. 远程视频监控点位:工地主进出口、施工作业面、大型机械设备、工地制高点、材料堆放加工区、工人生活区、办公区以及其他需要监控的部位。应避免将设备设置在交通干线附近,条件所限必须设置的应与道路保持一定距离。
三、管理部门任务分工
(—)市住建
负责施工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设施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市生态环境
负责将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大连市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支持工作。
原有已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的施工工地,由市生态环境负责接入市平台。
(三)各区市县、先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负责监督本辖区施工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设施工作具体实施。
四、参建各方责任分工
(一)建设单位
1. 自前期准备至工程竣工交付,对工程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
2. 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费用列入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且招投标时不得作为竞争费用。
3. 总承包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负责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运行及维护管理(发生费用待总包单位进场后,一并移交总包单位)。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
1. 负责施工阶段现场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运行及维护管理。
2. 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在施工工地规定位置安装监测、监控设备,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完成与市平台联网,保证监测数据和视频信号质量。
3. 在施工工地设立远程视频监控室,设人负责监控,发现有遮挡、挪动、拆除监测监控设备和监测数据或视频信号不能正常传输等情况时应立即恢复,确保24小时信息传输正常。
(三)监理单位
1. 督促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到位,落实信号传输情况。
2. 将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列入监理工作记录,确保系统完好并正常运行。
五、实施步骤
全市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10月31日前):扬尘国控子站3公里范围内施工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市平台,国控子站位置详见附件3。
第二阶段(2019年11月30日前):施工工地含有十八层
及以上或者五十米以上高层建筑物和构筑物,单体建筑面积1 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群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成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并接入市平台。
第三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全市施工工地完成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并接入市平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区市县、先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责任意识,把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各区市县、先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所辖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安装、使用工作要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未按时完成的逐个登记说明原因,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二)加大宣贯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扬尘治理工作的宣贯力度,积极安排部署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施工作,促进各施工工地按节点完成设施安装和信号传输。
(三)全面推进落实。各有关单位迅速行动,指定人负责扬尘在线监测及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施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转、信息及时上传。
(四)定期汇报情况。各区市县、先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每周总结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五上午10时通过群上报市住建质安处,特殊情况应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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