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有规定在仪器校准周期内,设备维修、跟关键换零部件、仪器迁移等要重新仪器校准,
在仪器校准周期内还要进行设备的期间核查,来保证设备的稳态和准确性。如果设备,这里
指的是设备而不是尺子、圆规等,自己定义仪器校准周期则要小于国家规定的周期。
实验室可以根据仪器特点,使用频率等等特性,自定义仪器校准周期,只要保证设备处于正
确使用状态,能达到预期使用即可。 通常需要提供期间核查等措施,来证明仪器处于良好
状态。 但仪器校准周期也不是越长越好,因为时间越长,不确定度性越
【案例1】某检测机构的一台计量器具由一个具备资质的校准机构给予校准,并且出具了校
准证书。该检测机构将校准证书保存在设备档案中。过了一个月,校准机构声称上次出具的
证书有打印错误,为了改正,将重新出具的校准证书发给该检测机构。该检测机构将这份新
证书也收在设备档案中。当使用这台计量器具的检测人员在分析计算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时
,需要引用校准证书上的校准结果数据时,在设备档案中见到两份同一编号,同一日期出具
的校准证书,然而校准结果数据不同,检测人员不知哪一个证书的数据是正确的。
【案例分析】本案例的校准机构对已发到客户的出错证书没有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更正,重新
出具的新证书没有重新编号,没有明确的替换声明,未收回作废的证书,对客户造成了不良
影响。
依据jjfl069一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证书和报告的修改”有关规定,检定
或校准机构发现已出具的证书或报告有错误时,可以追加一份证书的补充件。
这份补充件上应明确声明:“此文件是对证书(报告)编号××××的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
通知书,或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的补充。”追加的补充文件也应符合有关证书、报告的
要求,由检测人员、核验人员、批准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发出。
原证书或报告不收回,采用补充件进行更正适用于原证书报告的内容是正确的,只是不够完
整,漏掉了一部分内容。如果原证书存在不正确的内容,就需要重新出具一份完整的新的证
书或报告,将原证书或报告收回。重新出具的证书、报告都要重新编号,不可使用原来出错
的证书号,以免客户混淆。并且必须在新的证书、报告上声明:“本证书(报告)代替证书
(报告)编号××××的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同
时说明“(被修改的)证书(报告)编号××××的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校准证
书,或检测报告)作废”。
如果没有重新进行检定、校准实验的话,证书或报告上的检定或校准日期仍用原证书上的日
期,如果重新进行了检定或校准实验,则检定或校准日期应填写重新实验的日期。这样做的
结果使客户明确区分出错的证书和正确的证书,不会因混淆而影响测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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