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者:沧州智晟试验仪器厂 发布时间:2016/1/8 10:02:23 阅读次数:759次 进入该公司店铺
混凝土含气量测定仪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直读气压式含气量测定仪(以下简称含气量仪)的组成、分类、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骨料粒径不大于40mm的普通混凝土拌合物进行含气量检测的测定仪。注:当骨料最大粒径超过40mm时,应用湿筛法剔除,此时测出的结果不是原级配混凝土的含气量,需要时可根据配合比进行换算。
2 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确定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7 标度盘指示式压力表和真空表
3 组成、分类与标记
3.1组成 含气量仪主要由容器、盖体和压力表或数码显示装置组成
4 使用条件及材料要求
4.1使用条件
4.1.1含气量仪应在温度为20±10℃的范围内,且清洁、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下使用和校验。当使用环境温度超出此范围时,仪表式含气量仪应重新率定后方可使用;数码式含气量仪应配有温度自动校正系统。
4.2 材料要求
4.2.1含气量测定仪容器和盖体应由硬质金属制成,盖体与容量的材质应相同。
5 要求
5.1容器内直径与深度相等,容积为7000±25ml。容器口应加工为法兰盘状,内壁及与盖体连接的表面应经机械加工为光滑面。
5.2盖体部分主要由注水口、气室、操作阀、进气阀、排气阀及压力表或数码显示系统接口等组成。与容器连接部分应加工为法兰盘状,盖体的内表面积与容器连接的表面应经械加工为光滑面。盖体内壁与水平面的倾斜角度为5±1度。
5.3容器与盖体之间可用螺栓或卡扣等其他方式连接,且应装有密封圈,组装后在0.1MPa的压力下具有良好的水密性和气密性、且在该压力下容积变化率不超过0.1%。
5.4压力表或数码显示应能显示压力值和对应的含气量值,压力测量范围为0-0.25MPa,含气量最小范围为0-10%,精度≤0.1%。压力表精度还应满足国际GB1227所规定的要求。
5.5新购制的含气量仪,应行仪器的校验率定,检验其压力表或数码指示的含气量与容器中所含的空气量百分数是否相当,否则应进行调整或退货。对于使用中的测定仪,最长半年率定一次,与原率定值之差应≤0.1%,当误差超过此值时,应进行调整或修理。
5.6各部件齐全、正常、无损。外表面应平整光洁,内表面光滑,无凹凸部位,且不得刷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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