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者:金坛市博科试验设备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4/7/14 9:25:17 阅读次数:5158次 进入该公司店铺
8 质量保证
8.1 分析仪器应经过国家计量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8.2 每测定20 个样或每批样品(样品量少于20 个时)至少做一个浸出空白。将浸提剂按照
8.3 每批样品至少做一个加标回收样品。取过筛后的待测样品,分成相同的两份。向其中一份中加入已知量的待测物质,按照 7.3 或 7.4 规定步骤进行浸提分析,计算待测物的百分回收。
8.4 样品浸出实验应在表 1 中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表 1 样品的最大保留时间单位:日
物质类别 | 从野外采集到浸出 | 从浸出到预处理 | 从预处理到定量分析 | 总实验周期 |
挥发性物质 | 14 | - | 14 | 28 |
半挥发性物质 | 14 | 7 | 40 | 61 |
汞 | 28 | - | 28 | 56 |
汞以外的金属 | 180 | - | 180 | 360 |
9 标准实施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阿仪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阿仪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 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 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阿仪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信息由注册会员:金坛市博科试验设备研究所发布并且负责版权等法律责任。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