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8624 于1988 年首次发布,其后参照西德标准DN 4102-1:1981《建筑材料和构件
的火灾特性第 1 部分:汽车材料分级的要求和试验》,对其进行修订,发布了修订版GB 8624
—1997。该标准在实施的十多年中,作为我国建筑材料及建筑物内部使用的部分特定用途材
料燃烧性能分级的准则,对进行材料防火性能评价、指导防火安全设计、实施消防安全监督、
执行防火设计规范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随着欧盟的成立,2002 年欧盟标准委员会(EN)制定并颁布了欧盟统一的材料燃烧性
能分级标准,即EN 13501-1:2002《建筑制品和构件的火灾分级第 1 部分:用对火反应
试验数据的分级》,以此统一了建筑制品对火反应燃烧性能分级的程序。该标准实施后,欧
盟成员国原各自的材料分级标准(包括DIN 4102-1)同进废止。也就是说现行的GB 8624
—1997 标准依据的国外标准已不复存在。EN 13501 是一个系列标准,它的第2、3、4 部分
是通过耐火试验确定分级的方法,第5 部分是关于外部火焰屋顶试验确定分级的方法。
随着火灾科学和消防工程学科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对燃烧特性的内涵也从单
纯的火焰传播和蔓延,扩展到包括燃烧热释放速率、燃烧热释放量、燃烧烟密度以及燃烧物
毒性等参数。而EN 13501-1 的分级体系正是积极地考虑了上述特性参数,因而更科学。同
时 EN-13501-1 规定了一些试验方法既考虑了实际的火灾场景,又考虑了材料的最终用途,
因而更有实际代表性。基于上述原因,参照 EN 13501-1 对GB 8624—1997 作全面修订是非
常必要的。
由于参照 EN 13501-1:2002 对GB 8624—1997 进行的修订将对我国燃烧性能分级体系
进行根本性改变,对新体系的认识、熟悉还需要一定的过程中;而GB 8624 作为基础标准
被诸多规范和标准引用,这些规范和标准的修订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了有利于新体系的实
施,不至于影响产品的研究、生产和监督,适当延长新旧标准过渡期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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