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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企业工况用电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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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19/11/16 13: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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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传 者:上海安科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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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企业工况用电监测系统
安科瑞 杨澜
1、概述
天津地区大小企业已经有上百家,企业多了,环保工作任务自然重。有没有办法让我们既得金山银山,还要绿水青山,而且环保工作还能“轻松一点”?
环境监察执法力量薄弱、监管到位难度大是当前大气污染治理中的重要难题。工况用电监测系统可把基层监管人员从“人海战术”式的监督执法中解放出来,利用技术手段提升环保管理执法水平。
据了解,2018年以前主要是通过专人定期检查、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对涉气工业企业进行密切监管,“人防”与“技防”结合,虽然方式多元,但是在监管时仍然存在死面死角,不能实现对企业的智能化管控。另一方面,涉气工业企业非常多,视频监控需要工作人员一天24个小时盯着,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力,而且在工作人员出现疲惫的状况时,就可能出现监控不到位的情况,让企业违规生产就会有机可乘。
为加快推动涉气工业企业的精准管控,天津地区创新工作方式,推广工况用电监测系统。目的是利用科技手段监督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及时打击企业偷排偷放行为。
 
2、工况用电监测系统
工况用电监测系统由监测终端、系统平台组成,两者之间的通信方式可使用 GPRS、4G、5G、有线网络等技术,系统组成示意图如下。
 
 
 
 
 
3、技术及功能要求
工况用电监测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监测终端向系统平台提供基础数据来源、向系统平台传输数据、主动上报异常(断电、设备故障等)、实时显示运行状态信息、权限管理等并具备断点续传、系统平台反控、补传等功能。
【1】监测终端
(1)监测终端应采用一体化设计,设备电路板及接线端子应满足安装场所防护等级要求。
(2)对排污许可制中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要求监测终端能够现场显示实时及历史数据,数据保存日期不低于三个月。
(3)监测终端须满足对监测点电流等信息的采集。监测频率可调节。
(4)对于不以电能消耗为主但又产生污染的生产过程或设备,监测终端可扩展支持振动、温度、雷达、视频等辅助手段以判断该生产环节是否在有效作业。
(5)监测参数包括但不限于电压、电流、有功功率、电量。
(6)监测终端和系统平台通信方式可采用 GPRS、4G、5G、有线网络等技术。
(7)监测终端之间通信方式可采用宽带载波、RS485 等技术。
(8)设备开机应自动运行,当停电或设备重新启动后应能自动恢复运行状态。
(9)监测终端须根据系统平台时间进行校准,确保与系统平台保持时钟同步。
(10)监测终端须具备开盒报警、设备故障报警、设备运行状态报警等主动报警功能。
(11)监测终端断电续航时间应不少于 24 小时。
(12)监测终端可通过屏幕或面板提示灯对被监控设施及自身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直观显示。
 
【2】系统平台
(1)能够区分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生产工况、限产工况及停产工况,能够正确识别污染防治设施是否闲置、是否落实停限产措施,并针对异常情况设定报警值,一旦触发报警值,准确报警并通过手机 APP、短信等方式告知环境管理人员。
(2)对执行停产、限产的生产设施进行监测,将停产期间违规生产的工况用电信息实时通知相关人员,对停限产的工况用电信息进行统计分析。
(3)具备数据的统计、分析、报警提醒功能,可以提供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状态、用电情况、报警情况的日报、月报、年报查询和下载功能,可以查看报警情况的处理状态,便于管理。
(4)具备曲线比较功能,可以比较各生产设施和其对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关联参数数据的历史变化曲线。
(5)具备获取设备主动上传的运行状态信息,并可将设备运行状态统一管理、展示的功能。
(6)具备数据采集、解析模块化功能,系统平台数据采集、数据解析模块独立于应用模块,可快速满足后期功能升级、新增设备的需求。
 
 
【3】 数据安全
监测终端与平台需对传输数据进行校验。
数据传输应采用符合国密算法标准的加密方式确保数据安全
 
 
 
4、结束语
在企业推行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工况用电监测系统,可实现对企业生产经营、治污设施运行状况实时在线监控,有效杜绝企业擅自停运或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未按要求落实错峰生产要求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出现,强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工况用电监测系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非现场执法手段的优势,善于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解决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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