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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亭衡衡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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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轮重仪,两块称重板汽车衡

  • 参考价: ¥11000
  • 型号:
  • 品牌: $brandModel.Title
  • 所属地区:中国大陆
  • 原产地:-
  • 产品摘要:便携式轮重仪,两块称重板汽车衡是各种机动车辆检测站,用于分别测量机动车辆前后(或左右)轴(或轮)荷分布情况的称重仪器。它由承载台板、传感器和显示仪表等部分组成,安置在承载台板上的车轴(或轮)的载荷,通过传感器输出信号,经处理后在显示仪表上显示。

产品完善度:

更新时间:2026/10/14 9:32:06关注度:642

关键词标签:便携式轮重仪,两块称重板汽车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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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便携式轮重仪,两块称重板汽车衡是各种机动车辆检测站,用于分别测量机动车辆前后(或左右)轴(或轮)荷分布情况的称重仪器。它由承载台板、传感器和显示仪表等部分组成,安置在承载台板上的车轴(或轮)的载荷,通过传感器输出信号,经处理后在显示仪表上显示。

轴(轮)重仪根据结构形式分为移动式、固定安装式和组合式(与其它检测设备组合成体)。根据测量性能,只能测量轴载荷的称为轴重仪;可分别测量左、右轮载荷,也可显示整个车轴载荷的称为轮重仪。

二、技术要求

1、空载变动性和零点漂移

1.1、空载变动性不大于0.1%(F.S)。

1.2、数显式轴(轮)重仪30min的零点漂移不应超过0.1%(F.S)。

2、示值误差和鉴别力阈

2.1、示值误差 测量值不大于4%(F.S):± 5%。 测量值大于4%(F.S):± 2%。

2.2、鉴别力阈应不大于1.4d(对指针式仪表:当载荷改变1d时,指针的偏摆应不小于1d)。

2.3、轮重仪的左右台示值间差不应超过2%。

3、偏载误差 偏载误差不应超过2%。

4、重复性误差 重复性误差不超过示值误差对值的半。

5、大安全载荷 大安全载荷为额定载荷的120%。

三、检定条件

1、检定时环境条件

1.1、温度:0-40°C。

1.2、相对湿度:不大于85%。

1.3、电源电压:220V±10%。

1.4、检定应在周围无影响测量的污染、振动、噪声和电磁干扰的环境下进行。

2、检定用仪器设备

2.1、砝码组:0.l-12.5kg(0.lkg,0.2kg×2,0.5kg×2,lkg×2,2kg×2,5kg),准确度61级(M22)。

2.2、用砝码检定的。组轴(轮)重仪50%(F.S)的磁码,准确度61级(M22)。

2.3、用传感器检定的。压力传感器测量范围不小于轴(轮)重仪50%(F.S),准确度为C3级。三次仪表不低于3000分度。反力架或载货汽车、千斤顶等检定用工具。

四、检定项目与检定方法

1、 外观及性能检查

1.1、通过目测、手感检查,外观及性能应符合第1.1-1.3款要求。

2、空载变动性和零点漂移的检定

2.1、按仪器要求开机稳定后,调整零位。

2.2、用加载方式破坏其平衡状态,重复三次,每次卸载后示值应为零。其中大的偏离零位值即为检定值,应满足第2.1款要求。

2.3、对数显式轴(轮)重仪,重新调整好零位,每隔lOmin观察次,连续三次,每次零点漂移值均应满足第2.2款要求。

3、示值误差和鉴别力阈的检定

3.1、选取轴(轮)重仪4%,50%(F.S)(对生产厂新制造轴(轮)重仪必须增加满量程测试点)以及常用轴(轮)重值等测试点(总计不少于5点)逐级加载,重复三次。

3.2、示值误差的检定

3.2.1、用砝码检定。

按选定测试点加载砝码,示值误差按下式计算:△i=(xi-mig)100%/ mig式中:△i--第i测量点示值误差;xi--第i测量点轴(轮)重仪三次示值的平均值(N);mi--第i测量点加载砝码质量值(kg);g--检定地区重力加速度(m/s)。

3.2.2、用传感器检定。

当现场检定条件有限时,允许采用传感器检定。详细方法见附录1“用传感器检定轴(轮)重仪”。

3.2.3、以上各测量点示值误差均应符合第3.1款要求。

3.2.4、对配有打印装置或在配置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机动车辆检测站中的轴(轮)重仪应按第1.4款要求检定。

3.2.5、按上述步骤,在4%,50%(F·S)测试点时,逐步增加1d,1.1d,1.2d,1.3d,……载荷,观察示值改变1d时增加的载荷值。然后逐步减少1d,1.1d,1.2d,1.3d,,……载荷,观察示值改变1d时减少的载荷值。对指针式仪表,当改变1d载荷时观察指针的偏摆值。本项检定结果应符合第3.2款要求:

3.2.6、对轮重仪左、右台分别检定,均应满足要求,且左、右台相同载荷时的示值间差应满足第3.3款要求。

3.2.7、对配有打印装置或在配置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机动车辆检测站中的轴(轮)重仪,示值误差检定结果应符合第1.4款的要求。

4、偏载误差的检定

按10%(F·S)载荷,分别加载在偏离承载台板中心约三分之板宽的两个位置上,两次示值的差值与该载荷值之比应符合第4条要求。

5、重复性误差的检定 重复性误差的检定,在示值误差检定的同时进行。相同载荷的轴(轮)重仪三次示值的大间差与该检定点载荷值之比值为检定值。各测量点的检定结果均应符合第5条要求。

6、大安全载荷的试验

6.1、对生产厂新制造轴(轮)重仪,应做本项试验。本项试验在示值误差检定前进行。

6.2、在承载台板上逐步加载至120%额定载荷,静压10min,再逐步卸荷至零。

6.3、经大安全载荷试验后的轴(轮)重仪,应按第1-5条检定,均应符合要求。

五、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

1、经检定合格的轴(轮)重仪出具检定证书。检定不合格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并证明不合格项目。

2、轴(轮)重仪的检定周期般为1年。
便携式轮重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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