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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6 版 GMP 附录一 vs 2025 公开稿:洁净区环境确认 / 再确认 / 监测核心差异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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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25 年 3 月 17 日,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附录一(无菌药品)》公开征求意见稿(行业简称 “2025 公开稿”),在国内无菌药品生产监管中引入 CCS 污染控制策略,整体框架对标欧盟附录一,我国无菌药品生产环境管控体系的审计。2026 年 1 月 12 日,2026 版征求意见稿(最终定稿前核心修订新版)落地征询,全文条款从 2025 公开稿的 189 条大幅扩充至 235 条,其中第七章「洁净区的确认和监测」作为核心技术章节,修订力度升级、条款细化、技术指标非常严苛,直接决定药企无菌生产环境合规整改方向。
本文围绕洁净区确认、再确认、日常监测三大核心模块,严格对标两版稿件原文条款,以文字解析和表格对比的形式,拆解自净时间入法、双粒径检测强制实施、风险周期细化、CCS 强制绑定、气流流型升级、纯蒸汽与压缩气体全流程纳入等核心变化,帮助无菌药企把握监管边界、厘清合规差异、提前布局体系整改,避免最终定稿后出现合规漏洞。
一、版本背景与修订逻辑
(一)两版稿件时间与核心定位
版本 | 发布时间 | 发布性质 | 核心特点 |
2025 公开稿 | 2025 年 3 月 17 日 | 全国公开征求意见 | 引入CCS 污染控制策略,搭建对标欧盟附录 1 的整体框架,条款以原则性要求为主,技术指标偏笼统,未做精细化量化规定 |
2026 内部稿 | 2026 年 1 月 12 日 | 行业定向内部征求 | 最终定稿前关键修订版,条款细化、技术指标量化,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全文引用GB/T 25915(等同 ISO 14644)国际国内双重标准,技术要求可直接落地执行 |
(二)第七章整体修订逻辑
2025版公开稿第七章「洁净区的确认和监测」仅22 条,内容侧重基础符合性检查,要求宽泛且模糊;2026 内部稿该章节扩充至 38 条,修订逻辑实现根本性转变:确认环节重技术全覆盖、再确认环节重风险分级管控、日常监测重数据持续追踪,且将CCS 污染控制策略贯穿环境管控全流程,同时强化气流流型动态验证要求、新增纯蒸汽、压缩气体等公用系统检测要求,从过往 “被动符合性检查” 升级为 “主动基于风险的全流程动态管控”,更贴合无菌药品生产质量防控核心需求。
二、洁净区「确认」:2026 稿新增强制项,自净时间正式入法
洁净区确认是无菌生产环境合规的基础,是验证洁净区设计、安装、运行能否满足生产要求的核心环节,2026 内部稿在 2025 公开稿基础上,大幅扩充确认项目、细化技术指标,填补了多项管控空白。
(一)2025 公开稿确认环节原文核心条款
第七十五条(确认项目):洁净区确认至少包括7 项内容,具体如下:
·过滤器完整性测试
·风量/ 风速检测
·压差检测
·气流流型测试
·悬浮粒子检测
·微生物检测
·温湿度检测
第七十六条(级别确认):仅要求检测≥0.5μm 单一粒径粒子,执行静态 + 动态双重检测,未提及≥5μm 粒子检测、自净时间相关要求。
2025版备注说明:
·公用系统说明(2025 版):
2025 公开稿在第五章公用系统已有纯蒸汽、压缩气体要求,但未纳入第七章洁净区 “确认” 项目,仅为原则性要求,未强制绑定洁净区确认流程。
·气流流型(2025 版):
仅要求做气流可视化测试,未强制动态模拟、未强制视频归档、未绑定CCS;未提及中性浮力、未规范示踪剂/ 示踪试剂要求。
(二)2026 内部稿确认环节原文核心条款
第七十七条(确认项目,强制10 项):洁净室确认至少涵盖以下十项内容:
·过滤系统检漏和完整性测试
·风量和风速检测
·压差检测
·气流流型测试
·悬浮粒子检测(同步检测≥0.5μm、≥5μm 双粒径)
·微生物检测(含浮游菌、沉降菌、表面微生物)
·温湿度检测
·洁净区密闭性测试
·自净测试(自净时间)
·隔离器/ RABS 完整性测试(适用时)
第七十八条(级别确认,双粒径+ 自净专项要求):
1.级别确认必须同时检测≥0.5μm 和≥5μm 双粒径粒子,同步执行静态 + 动态检测;
2.注释明确:洁净区悬浮粒子经短暂自净(指导值:<20 分钟)后,需达到静态标准;
3.A 级单向流必须检测风速(0.36–0.54 m/s),非单向流(B/C/D 级)可采用自净时间测试替代风速测试。
2026版备注说明:
2026 版确认环节新增:2026 版明确纯蒸汽质量、压缩气体质量纳入洁净区及公用系统确认,与环境确认同步执行、统一放行。
·纯蒸汽:干度、过热度、不凝性气体三项强制检测;
·压缩气体:露点、含油量、悬浮粒子、微生物四项强制检测。
气流流型(2026 版严格升级):
1.术语统一:由“气流可视化研究” 正式规范为气流流型研究,对标ISO14644 与 GB/T25915;
2.静态+ 动态双强制:必须模拟人员干预、操作、开门等最差工况;
3.视频归档强制:全程录像、带时间戳、不可剪辑、必须归档;
4.结果必须用于CCS:流型结论直接作为取样点、风险点、操作规范的制定依据;
5.隔离器/ RABS 接口专项强化:必须证明无逆流、无外界空气进入关键区域;
6.新增中性浮力与示踪剂要求:明确可视化示踪介质应具备中性浮力,选用无毒、无残留、不污染洁净区的示踪剂/ 示踪试剂(纯水雾、医药级醇类等),确保粒子能真实跟随气流轨迹,不得因自重沉降影响结果真实性。
(三)确认环节核心差异对比
维度 | 2025 公开稿 | 2026 内部稿 |
确认项目数量 | 7 项基础项目 | 10 项强制项目,新增洁净区密闭性、自净时间、隔离器 / RABS 完整性三项 |
悬浮粒子检测 | 仅要求检测≥0.5μm 单粒径 | 强制要求≥0.5μm+≥5μm 双粒径同步检测,将≥5μm 粒子列为污染风险关键指标 |
自净时间要求 | 无相关条款,仅隐含于附录说明 | 正式纳入强制确认项,全级别≤20 分钟,明确非单向流可替代风速测试 |
气流流型 | 仅静态可视化,无强制视频、不绑定CCS、无中性浮力 / 示踪剂要求 | 静态+ 动态双测 + 强制视频归档 + CCS 核心依据 + 中性浮力 + 规范示踪剂,隔离器接口专项强化 |
纯蒸汽检测 | 公用系统有要求,但未纳入洁净区确认 | 强制纳入洁净区确认,检测干度、过热度、不凝性气体 |
压缩气体检测 | 公用系统有要求,但未纳入洁净区确认 | 强制纳入洁净区确认,检测露点、油分、粒子、微生物 |
标准引用 | 仅提及ISO 14644 | 明确引用GB/T 25915(等同 ISO 14644),实现国内标准直接落地 |
A 级风速要求 | 无量化指标 | 明确A 级单向流风速范围 0.36–0.54 m/s |
三、洁净区「再确认」:周期细化+ 触发条件扩容,风险导向凸显
再确认是保障洁净区长期稳定运行、持续符合生产要求的关键,2026 内部稿摒弃模糊表述,实现周期化、触发条件化,强化风险防控的时效性。
(一)2025 公开稿再确认环节原文核心条款
第八十条(周期与触发):再确认周期仅笼统规定A/B 级≤6 个月,C/D 级≤12 个月;触发再确认的场景仅包括设备大修、系统重大变更、长期停机后重启三类;纯蒸汽、压缩气体未纳入再确认清单。
(二)2026 内部稿再确认环节原文核心条款
第八十二条(再确认项目):再确认至少涵盖:
·级别确认(双粒径粒子检测)
·终端过滤器完整性测试
·风量检测
·压差检测
·风速/ 自净时间测试
·微生物检测
·气流流型测试(适用时)
·纯蒸汽质量复测
·压缩气体质量复测
第八十三条(周期+ 触发条件):
1.周期量化:A 级≤6 个月、B 级≤6 个月、C 级≤12 个月、D 级≤12 个月;
2.强制触发条件扩容,新增多项风险场景,且明确空调系统重启必须检测自净时间;
3.纯蒸汽、压缩气体系统在过滤器更换、停机超7 天、工艺变更后必须开展再确认。
2026版备注说明:气流流型再确认(2026 版新增):
布局变更、气流调整、关键设备更换后必须重做气流流型,验证保护有效性;同时需沿用中性浮力示踪剂要求,确保流型再现性与合规性。
(三)再确认环节核心差异对比
维度 | 2025 公开稿 | 2026 内部稿 |
周期规定 | 表述模糊,仅笼统划分A/B、C/D 两级 | 量化,A 级、B 级分别明确≤6 个月,C 级、D 级分别明确≤12 个月,无模糊执行空间 |
再确认项目 | 未包含自净时间、气流流型、纯蒸汽、压缩气体 | 明确9 项,新增自净、气流流型、纯蒸汽、压缩气体 |
触发再确认条件 | 仅3 项:大修、重大变更、长期停机 | 扩充至7 项,新增停机>7 天、过滤器更换、气流变更、监测超标 |
气流流型再确认 | 无强制要求 | 布局/ 气流 / 设备变更后必做,同步执行中性浮力示踪剂合规要求 |
纯蒸汽/ 压缩气体再确认 | 无强制要求 | 强制纳入再确认,变更/ 停机后必测 |
专项要求 | 无特殊专项规定 | 空调系统重启必测自净时间 |
四、洁净区「日常监测」:CCS 强制绑定,动态监测从严
日常监测是实时把控洁净区生产环境状态、及时发现污染风险的核心手段,2026 内部稿将风险管控落到实处,强化 CCS 绑定、细化监测标准、严控微生物风险,同步将纯蒸汽、压缩气体纳入日常监测体系。
(一)2025 公开稿日常监测环节原文核心条款
第八十五条:监测项目仅包含悬浮粒子、微生物、压差、温湿度;监测频次要求A/B 级动态监测、C/D 级定期监测;明确 A 级≥5μm 粒子动态标准为 20 个 /m³;纯蒸汽、压缩气体未纳入第七章日常监测,仅在第五章公用系统原则提及。
(二)2026 内部稿日常监测环节原文核心条款
第八十六条(监测计划):必须制定基于CCS 污染控制策略和风险评估的文件化监测计划,明确取样点、监测频次、警戒限 / 纠偏限、超标调查全流程,纯蒸汽、压缩气体一并纳入监测计划。
第八十七条(风险评估要素):监测计划需综合考量工艺/ 产品知识、气流可视化结果、日常监测数据、环境微生物历史数据、人员活动影响、纯蒸汽与压缩气体使用风险六大核心要素。
第九十条(A 级专项监测):悬浮粒子需全程连续监测,取样流速≥28L/min;微生物监测覆盖关键操作全流程,任何微生物生长均需启动专项调查;≥5μm 粒子级别确认不作硬性规定,日常监测纠偏限为 29 个 /m³。
第九十五条(自净时间关联):生产结束后立即启动自净程序,确保≤20 分钟达到静态标准,全程记录自净时间并纳入环境数据趋势分析。
纯蒸汽+ 压缩气体日常监测(2026 版明确):
·纯蒸汽:定期监测干度、过热度、不凝性气体;
·压缩气体:定期监测露点、含油量、悬浮粒子、微生物;
·数据纳入趋势分析,异常启动偏差调查。
(三)日常监测环节核心差异对比
维度 | 2025 公开稿 | 2026 内部稿 |
监测计划要求 | 仅常规监测,简单关联风险 | 强制绑定CCS,文件化、风险导向、可审计 |
A 级≥5μm 粒子标准 | 动态20 个 /m³ | 级别确认不规定,日常纠偏限29 个 /m³ |
自净时间管理 | 无 | 生产后≤20 分钟,记录 + 趋势分析 |
微生物监测 | 超标调查 | A 级任何生长必调查 |
A 级粒子监测 | 无流速要求 | ≥28L/min 连续监测 |
风险评估 | 无明确要素 | 六大要素,含气流流型结果、纯蒸汽/ 压缩气体风险 |
纯蒸汽日常监测 | 仅第五章原则提,未进第七章监测 | 强制纳入日常监测,数据趋势+ 偏差调查 |
压缩气体日常监测 | 仅第五章原则提,未进第七章监测 | 强制纳入日常监测,数据趋势+ 偏差调查 |
五、核心差异汇总信息
为方便药企快速梳理核心合规变化,将确认、再确认、日常监测三大模块关键差异汇总如下:
管控阶段 | 核心差异点 | 2025 公开稿 | 2026 内部稿 |
洁净区确认 | 检测粒径 | 单粒径(≥0.5μm) | 双粒径(≥0.5μm+≥5μm) |
自净时间 | 无相关要求 | 强制纳入,全级别≤20 分钟 | |
确认项目 | 7 项 | 10 项(新增密闭性、自净、隔离器完整性) | |
气流流型 | 静态可视化,无视频、不绑定CCS、无中性浮力 / 示踪剂要求 | 静态+ 动态 + 视频归档 + CCS 核心依据 + 中性浮力 + 合规示踪剂 | |
纯蒸汽检测 | 公用系统有要求,未进洁净区确认 | 强制纳入洁净区确认 | |
压缩气体检测 | 公用系统有要求,未进洁净区确认 | 强制纳入洁净区确认 | |
标准依据 | ISO 14644 | GB/T 25915(等同 ISO 14644) | |
再确认 | 周期规定 | 表述模糊 | A/B 级≤6 个月、C/D 级≤12 个月 |
触发条件 | 3 项基础场景 | 7 项全风险场景,新增停机>7 天等情形 | |
检测项目 | 无自净、气流流型、纯蒸汽、压缩气体 | 新增自净、气流流型、纯蒸汽、压缩气体 | |
日常监测 | CCS 绑定 | 未强制要求 | 强制文件化绑定 |
A 级≥5μm 粒子 | 动态20 个 /m³ | 级别确认不规定,纠偏限29 个 /m³ | |
微生物管控 | 超标调查 | A 级任何生长必调查 | |
自净时间关联 | 无 | 记录+ 趋势分析,异常溯源 | |
纯蒸汽监测 | 仅原则要求 | 强制纳入日常监测+ 趋势分析 | |
压缩气体监测 | 仅原则要求 | 强制纳入日常监测+ 趋势分析 |
六、药企合规落地实操建议
1.快速更新确认验证方案:立即补充自净时间≤20 分钟测试项目,落实≥0.5μm+≥5μm 双粒径粒子检测,统一引用 GB/T 25915 标准,完善洁净区密闭性、隔离器完整性、气流流型动态验证+ 中性浮力示踪剂合规、纯蒸汽质量、压缩气体质量测试流程,确保确认项目全覆盖、指标全达标。
2.严格执行再确认周期:按照A 级、B 级每 6 个月,C 级、D 级每 12 个月的要求,梳理现有再确认计划,调整检测频次;重点落实停机>7 天、过滤器更换、气流变更等场景的强制再确认,重启必测自净时间、气流流型(中性浮力示踪)、纯蒸汽与压缩气体性能,杜绝风险遗漏。
3.搭建CCS 体系化监测框架:完成 CCS 污染控制策略文件编制,将其与日常监测计划深度绑定,细化取样点、频次、警戒纠偏限及超标调查流程,将气流流型结果、纯蒸汽、压缩气体纳入统一监测体系,完善六大风险评估要素,实现监测全流程可追溯、可管控。
4.升级A 级环境监测设备:更换符合≥28L/min 采样流速的粒子计数器,实现 A 级区全程连续动态监测;优化微生物监测流程,建立 A 级微生物零生长管控机制,一旦检出立即启动调查、溯源整改。
5.完善自净时间全流程管理:将自净时间纳入确认、再确认、生产后环境管控全流程,做好数据记录与趋势分析,建立自净时间异常预警机制,保障洁净区快速恢复合规状态。
6.补齐公用系统检测短板:同步配置纯蒸汽质量检测仪、压缩气体检测设备,按新规完成干度、过热度、不凝性气体、露点、含油量、粒子、微生物等项目检测,实现环境与公用系统同步合规。
结语
2026 年 GMP 附录一内部征求意见稿,是我国无菌药品生产环境管控体系的深度升级,打破了过往粗放式、符合性监管模式,转向精细化、风险导向、全流程动态管控。自净时间正式入法、双粒径检测强制实施、气流流型从静态可视化升级为动态+ 视频 + CCS + 中性浮力示踪剂全闭环、CCS 策略绑定、再确认与监测标准从严,纯蒸汽质量检测与压缩气体测试从 “公用系统原则要求” 升级为 “洁净区确认 — 再确认 — 日常监测全流程强制管控”,每一项变化都直击无菌生产环境防控核心。两稿相较 2010 版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菌药企需对标当前两版征询意见稿件差异,快速完成验证体系、监测体系、文件体系的整改,提前做好合规准备,既保障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也顺利适配监管要求,实现合规与质量双重提升。
原创作者:天津盛源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