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约定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我厂将免费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2. 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按有关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3. 保修期间我厂将免费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我厂将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4. 保修期内,我厂将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系统的正常工作。
5. 保修期内,我厂将按合同提供相关服务。
6. 我厂将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我厂负责解决所提供的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我厂仍对因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