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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3353-2023 建材产品的气味释放测试 环境测试舱法

点击次数:48 发布时间:2024/3/20 16: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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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产品的气味释放测试 环境测试舱法适用于人造板及其制品、涂料、胶黏剂、绝热材料及制品、铺地材料、壁纸/壁布、运动场地材料等建材产品的气味释放测试。

环境测试舱应符合JJF(建材)182一2021的要求,且背景气味强度应不超过0.5。

应使用样本容器采集环境测试舱内的气味样本进行测试。当环境测试舱出气口的气流量为36L/min~60L/min时,也可以在舱的出气口直接进行气味测试(气味浓度除外),此时嗅辨口应符合原始气体嗅辨仪嗅辨口的要求。

嗅辨口为漏斗形,连接到样本呈送装置或环境测试舱的出气口。嗅辨口和连接管路的内表面应由惰性材料制成,开口角度(双侧)不大于12°。

家具类产品空气交换率计算

1、软体家具

对于软体家具,当实际承载率为标准承载率时,即0.5 m2/m3,空气交换率为1.0 h-1;当实际承载率不等于标准承载率时,算空气交换率n=L/0.5

式中:

n——空气交换率,单位为每小时(h-1);

L——实际承载率,单位为平方米每立方米(m2/m3);

0.5——标准承载率,单位为平方米每立方米(m2/m3)。

2、木家具及其他家具

对于木家具及其他家具,当实际承载率为标准承载率时,即0.15 m3/m3,空气交换率为1.0 h-1;当实际承载率不等于标准承载率时,空气交换率:n=L/0.15

式中:

n——空气交换率,单位为每小时(h-1);

L——实际承载率,单位为立方米每立方米(m3/m3);

0.15——标准承载率,单位为立方米每立方米(m3/m3)。

原创作者:云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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