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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现有的结构布置应符合规定
点击次数:195 发布时间:2020/12/3 16:22:28
1、突出屋面天窗的端部不应为砖墙承重;
2、8度时,结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房侧边贴建的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宜有防震缝与厂房分开。防震缝宽度一般宜为50~90mm,纵横跨交接处宜为100~150mm。厂房内的工作平台宜与排架柱脱开或柔性连接;
2)厂房两端和中部不应为无屋架的砖墙承重;锯齿形厂房的四周不应为砖墙承重;
3)砖围护墙宜为外贴式,不宜为一侧有墙另一侧敞口或一侧外贴而另一侧嵌砌等,但单跨厂房可两侧均为嵌砌式;
4)仅一端有山墙厂房的敞口端和不等高厂房高跨的边柱列等,构造鉴定要求应适当提高。


厂房构件的型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8度时,现有的钢筋混凝土Π型天窗架的立柱不应采用T形截面,当不满足时,应采取加固或增加支撑等措施。
2、7、8度时,屋架上弦端部支承屋面板的小立柱,截面两个
3、现有的组合屋架的下弦杆宜采用型钢;8度时,其上弦杆不宜采用T形截面。
4、8度时,排架柱底部和阶形柱上柱自牛腿面至吊车梁面以上300mm范围内的截面宜为矩形,对薄壁工字形柱、腹板大开孔工字形柱和双肢管柱的构造鉴定要求应适当提高。
5、8度时,山墙现有的抗风砖柱应有竖向配筋。
多层工业建筑的厂房绝大多数见于轻工、电子、仪表、通信、医药等行业,此类厂房楼层一般不是很高,其照明设计与常见的科研实验楼等相似,多采用荧光灯照明方案。机械加工、冶金、纺织等行业的生产厂房一般为单层工业建筑,并且根据生产的需要,更多的是多跨度单层工业厂房,即紧挨着平行布置的多跨度厂房,各跨跨度视需要可相同或不同。
单层厂房在满足一定建筑模数要求的基础上视工艺需要确定其建筑宽度(跨度)、长度和高度。厂房的跨度B:一般为6、9、12、15、18、21、24、27、30、36m......。厂房的长度L:少则几十米,多则数百米。厂房的高度H:低的一般5~6m,高的可达30~40m,甚至更高。厂房的跨度和高度是厂房照明设计中考虑的主要因素。另外,根据工业生产连续性及工段间产品运输的需要,多数工业厂房内设有吊车,其起重量轻的可为3~5t,大的可达数百吨(目前机械行业单台吊车起重量zui大可达800t)。因此,工厂照明通常采用装在屋架上的灯具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