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内容:
1.初始检测:
1.1.应据房屋完损状况检测的要求进行检测;
1.2.应在能反映房屋裂继特征的部位设置裂缝监测点,可采用贴石膏饼标记或记号笔进行标记;
1.3.应在能反映房屋位移特征的部位设置沉降、水平位移和倾斜监测点。若房屋已设有沉降观测点并保存完好,且有原始沉降观测资料时,可利用已有的沉降观测点。监测点位置.密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每幢房屋监测点不宜少于4个。
1.4测量沉降、水平位移倾斜监测点的初值,应重复测量不少于2次,取其平均值作为监测初始值;
(4)房屋损坏趋势检测
检测内容:
1.损坏趋势的监测:
1.1. 每次监测,应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监测人员应相对固定,并应同步记录对应影响因素的变化情况。
1.2.每次监测,应采用同一仪器设备,监测,应进行检验校正。水准仪测量精度不应低于士0.1mm,经纬仪和电子全站仪精度不应低于士6”。
1.3.沉降监测,应符合13.2节的规定。
1.4.水平位移监测网,可采用三角网、导线网等形式。
1.5.倾斜监测,可采用经纬仪、电子全站仪或吊垂线法施测。对整体刚度较好的房屋的倾斜监测,可采用基础差异沉降推算房屋倾斜值。
1.6.定期观测记录房屋损坏现象的产生和发展情况。
1.7.及时分析监测数据、绘制变化曲线分析变化速率和变化累计值:发现异常情况,特别是监测参数达到或超过。报警值,应及时通知委托方。
(5)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
检测内容:
1.调查房屋建造信息资料;
2.调查房屋的历史沿革;
3.核查核对房屋实体与图纸资料记载的一致性;
4.核查房屋的结构布置和构造连接及结构体系;
5.检查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6. 当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为整 个结构体系改变或虽为局部改变,但对整幢房屋的受力状态造成较大影响时,其检测内容应包括:1)分析委托人提供的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方案及技术要求。2)对房屋结构构件的材料力学性能进行检测,对结构改变的部位和荷载增大的部位进行重点检测,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验算的需要确定。3)根据房屋结构类型、改建方案及现场调查情况,建立合理计算模型.按现场检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房屋结构改变后或使用功能改变后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机的要对房原相关结构和地基承较能力进行验算。
4)对改变房屋结构的情况应进行抗震鉴定。
5 )综合评定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的安全性和可行性,提出检测和评估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和建议。
7.当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为局部改变,对整幢房屋的受力状态未造成影响时,其检测可不进行抗震鉴定。
(6)房屋抗震能力检测
检测内容:
1.调查房屋建造信息资料;
2.调查房屋的历史沿革;
3.核查核对房屋实体与图纸资料记载的一致性;
4.核查房屋的结构布置和构造连接及结构体系;
5.了解地基是否有液化的可能性;
6.结构布置、连接节点抗震构造措施;
7.房屋的倾斜状况;
8.结构构件及连接节点的腐蚀或损伤状况;
9.围护结构与主体承重结构间的连接情况;
10.突出屋面的非结构构件(如老虎窗、女儿墙、烟囱等)以及伸出墙面的装饰件、外挂件的工作状况;
11.房屋改造方案 和未来使用情况的调查,应详细了解建筑、结构的改造方案,未来使用荷载的分布和大小;
12. 抗震构造措施核查;
13.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合理计算模型。